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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工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2019-12-02 11:02  

各分工会:

根据合肥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合工办[2018]15号)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慰问和困难补助的有关规定(暂行)》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现就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标准:

(一)慰问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慰问标准:

1、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2019年退休人员)每人1000元;

2、生活困难职工:

一般困难每人2000元,各分工会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据实申报,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人数的3%;一般困难指因患病、残疾、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

特殊困难每人5000元,特殊困难是指患大病(主要指恶性肿瘤。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2019年患病治疗的;二是2019年以前患病,现仍在治疗且2019年个人支付医疗费达1万元以上的)以及大病后有后遗症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职工,名额不限。

二、慰问形式和时间

(一)慰问形式:

全体教职工节日慰问以提货券的形式发放,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

生活困难职工慰问由学校组织安排实施,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二)慰问时间:2020年元月

三、慰问券采购方式:

元旦春节慰问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慰问券采购招标工作于2019年12月6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应高度重视,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2、对困难职工的摸排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名单要经直属分党委会议、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3、慰问券的采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劳务派遣、临时聘用人员慰问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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