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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18-06-13 09:41  

各二级各分工会:

  学校拟于2018年4月底前后召开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选举产生我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委”)。现就提名推荐“三委”委员候选人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委”委员候选人名额

  根据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由11人组成,其中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率10%),候选人13人。第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5人。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实行提名酝酿产生。

  二、“三委”委员候选人组成原则

  “三委”委员的组成人选,除考虑候选人个人条件外,应综合考虑整个委员会班子的结构合理、利于工作的原则。

  1、根据校党委和工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荐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有主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

  2、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专业性强的特点和我国高校的一般做法,其他候选人主要从学校从事财务、审计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人员中产生。

  三、“三委”候选人推荐的条件

  1、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理论。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与议政能力,有一定的工会业务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为职工所信赖和拥护。

  4、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应懂得财务会计和审计方面的知识;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应热心女工工作,乐于为女职工服务。

  5、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双代会”代表(附件1)中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正式代表中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全体女职工正式中产生。

  四、推荐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在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分工会组织实施。

  2、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既要有群众基础,又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候选人中既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热爱工会工作、能力较强的教学科研人员,又要有普通职工代表。

  3、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会“三委”委员提名推荐工作,按照上述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工会会员意见,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各分工会务必于4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候选人推荐报校筹备领导组组织组王文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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